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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九年,西征西突厥得勝的黃明遼返回洛陽,被敕封為世襲魏王,成為大明朝第一個可以世襲的親王。
黃明遠在立國之初便規定,宗室凡承襲爵位者,奉恩王之上,視情況可承襲一代,但非定製。奉恩王之下,每代必降一級承襲。
所以哪怕一開始的爵位是親王、郡王,若是承襲的子孫無能,可能十多代之後,就沒有爵位了。大明爵位十四等,若是其中沒有升遷,最多也就是承襲十六代。
雖說自秦漢以來,還沒傳十六代的王朝,也沒傳十六代的爵位,但若是在大明可以呢?
這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一個鞭策,畢竟誰也不想自己的爵位斷了傳承。
可今日第一個世襲爵位出現,給眾人帶來一絲曙光,讓眾人明白,爵位也是可以世襲的。
當然黃明遠為了防止子孫濫封世襲的宗室爵位,下令凡功勞至少為黃明遼的一半,才能世襲親王,功勞至少為黃明遼的四分之一,才能世襲郡王。郡王以下,決不允許世襲。
這功勞還主要指的是軍功,擁立之功都不算。
看似這個條件不高,功勞的四分之一就行,但真要是列出來,就嚇人了。
不說黃明遼早年跟著兄長的功勞,他的主要功勞就三件事,一件是重開西域都護府,幾乎是覆滅了西突厥;第二件事是平定吐谷渾之亂;第三件便是覆滅李唐。
滅唐之功,黃明遼一人佔一半,其他人共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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