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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
“要遲到了,要遲到了!”
上午8點58分,常宇玩命的在馬路上飛奔。
剛剛下了公交車的他這會兒正急匆匆的向公司所在的方向跑去。
公司的規章制度很嚴格,要求員工9點上班,就必須分毫不差。
多一分,多一秒都不行。
一路風馳電掣,氣喘吁吁的跑到公司,常宇目標明確的直奔公司門口的崗亭跑去。
一個坐在崗亭裡的中年胖子,看到常宇奔跑的身影,連忙向他招手:
“呦!你小子今天可真是踩著點來的啊!趕緊打卡吧,再過一會兒可就算你遲到曠工了!”
顧不上和那個中年胖子說話,常宇一氣呵成的開啟崗亭的門,將手指按在安置在桌子上的指紋考勤機上。
伴隨著叮咚一聲輕響,常宇的指紋成功錄入,機器上顯示的最終簽到時間正是8點59分59秒。
“呼~還好還好,總算是趕上了!”
常宇長舒了一口氣,筋疲力盡的癱坐在崗亭裡的小馬紮上,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
回想起剛才這一路的爭分奪秒,自己可當真是上演了一部‘速度與激情’啊!
“還好趕上了,要是再耽擱一秒鐘,你就要被計作遲到曠工了!”中年胖子頗為感慨道。
“唉,誰叫咱們公司這邊的考勤制度就這麼嚴格呢。”常宇苦著個臉,一副唉聲嘆氣的模樣。
“一旦被計作遲到,那可是要被扣五百塊錢罰金的,真是一點閒也偷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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