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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看到了一些評論,關於海關罰沒物資的事情,主角這操作是合法的,是符合那年代國家法律法規的,符合憲法的,而且國家有明文規定某類罰沒物資的提貨價格比例的,並不存在鑽國家空子的行為。
文中多次寫明,海關出具發票和放行條的。
只是這類罰沒物資,沒有關係,一般人拿不到罷了。
主角的事蹟,三月也是根據一個老大哥的親身經歷寫的,不存在胡亂寫的現象。
不信自己去查資料再來辯解。
要是國家明文規定的東西,在某些同志們眼裡都是鑽國家空子,那你說,這世界還有哪一個東西能是乾淨的?
海關拍賣是後來改制以後的事情。那個後文會提。
另一個關於主角的事業。
同志們要是認真看了,就知道張宣要走什麼路線了。此書,三月從來不寫沒用的配角。
還有啊,最後重申一遍,不要催促主角的事業怎麼發展。
我這書設定就是慢慢來,不是那種大學畢業就首富的文。
要看那種文,起點不多的是麼?一年幾十億、幾百億的有的是。
不要再問多女主單女主,我在作者說裡說過很多次了。
《重生大時代之1993》關於海關罰沒物資 正在手打中,請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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