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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
“卡恩被綁架了。”
“???”
洛克眉毛一挑,他為啥就一點兒都不例外呢。
這就是為啥洛克喜歡用小號,甚至,本身也不太願意交太多朋友的原因。
麻煩!
毫無疑問。
洛克連問格溫的興趣都沒有,都知道是誰綁架卡恩了。
殺手47唄。
他現在人在紐約警署,除非殺手47吃了熊心豹子膽了,否則的話,殺手47根本不敢進來這裡的。
而如果等洛克出去的話?
呵。
洛克轉身就走。
格溫愣住了,拉住了洛克,然後,咚的一聲,關門,壓低著聲音看向洛克:“你幹嘛?”
洛克看去格溫:“告訴喬治啊。”
有人被綁架了,那肯定要告訴警署啊。
洛克從來沒有逞英雄的想法。
“你瘋了嗎,他說了,只要我們告訴紐約警署,他會殺了卡恩的。”
“就算我們不說,卡恩存活的機率無限接近與零!”
這是毫無疑問的。
你見過幾個被綁架的人完好無損的回來的。
以前也許有。
而且,以前綁匪是真的只為了求財,甚至,還有個當地有名望的中間人作保,由那個中間人聯絡綁匪與家屬負責贖金與人質的交換工作的。
但現在?
世風日下,和越來越多的小年輕湧入殺手行業一樣,綁匪這行業的道德下線也是被無限的都已經跌破發行價了。
再者說了。
有種你就殺,了不起,將來,我去墨菲斯托那邊將卡恩在贖回來,多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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