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東西,林天佑看了看時間,梓鴛快要下班了,身為男朋友,他得過去接才行。
林天佑經常會想,有梓鴛當他的女人,真好,又會做飯,又會體貼人,而且連家裡公司的工作也會去做。
真是一個全能的好女友!
如果不是梓鴛肯去上班,林天佑一定會被他老爸逼著去公司任職。
說實話,他剛開始幾天對公司的事情還蠻感興趣的,可過了幾天,新鮮勁一過,他就立刻沒了興趣。
就像當初上學一樣,很是無聊。
好在梓鴛懂事,主動替林天佑去上班,這才讓他這個壞小子能夠如此輕閒的待在家裡吃喝玩樂。
剛準備出門,梓鴛便打了電話過來。
“天佑,我打算自己開車回家,你不用來接我了。”
電話那頭,梓鴛說道。
因為林天佑還沒學會開車,她不想讓自己的男朋友每天都辛苦來接她。
“你自己回家啊?那行吧,我去醫院幫你買點血包回來,你要什麼口味的?”
林天佑一聽,猶豫了一下,隨即點頭答應。
“我喜歡O型血。”
梓鴛淡淡一笑,每天回家能看到自己的男人為她準備好血液,那種感覺,真幸福。
“嗯,那行,我這就去買。”
結束通話電話,林天佑便興奮的準備出門。
“天佑啊,你要去獻血嗎?我剛才聽你說什麼O型血來著。”
林武從大門外進來,剛好聽到末尾那句話,便好奇的問了一句。
“是的,我要去獻血。”
林天佑笑著點頭,這東西不便跟老爸多說,所以林天佑隨意找了個理由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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