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方寸居,花圃小閣內,方鑑將一百九十多份案宗全部分類完畢。
第一類是甲級,甲級代表了必須要儘快處置的事情,優先順序最高也最為急迫。
第二類是乙級,乙級是比較急迫,但可以稍微緩一緩的。
第三類是丙級,丙級是並不急迫,可以慢慢處置的。
方鑑將乙級和丙級全部收入袖中儲物袋,然後只將十份甲級的案宗放到了眼前。
“摧毀星君神廟?”方鑑眉頭一皺,看著眼前這份案宗上的情況,“已被東天府捉拿,判處了斬刑,只要天法院核准後就會押送到天刑臺行刑。”
凡是成就仙道的修士,哪怕天君府判處斬刑,也沒有權力行刑,必須要押解到天刑臺,在天法官的監斬下行刑。
所以方鑑看到的這份案宗,是東天府對採菁真人判決之後,遞交到雷部天部廷司,然後由天部廷司送達天法院做最後的核判。
但因為天法院直接將這些案宗給壓了下來,所以採菁真人雖然早就被判死了,但到現在還沒有行刑,一拖就是三個月。
同時,在這份案宗的下面,還有一份申書,這份申書並不來自東天府,而是註明由東勝神州淺山土地神遞交雷部。
天部廷司收到這份申書之後,發現與採菁真人案是相同的案宗,於是便將這份申書也一起附在了採菁真人案的下面。
方鑑只是掃了一眼申書,眉頭便是一皺,他不確定這裡面有沒有貓膩,但他肯定是首先要去處置的。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