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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臥室的櫻當然沒有睡著,她思前想後,決定先把這種莫名其妙的情感定義為喜歡。
櫻覺得自己的定義有些草率,一個人哪有那麼容易就喜歡上另一個人?但她如果不定義,她就會很難受。先假設自己喜歡梧桐,那麼櫻就有了目標,心情也不會那般糾結,更不會亂七八糟的瞎心思了。
要不說櫻對愛情這個概念一片空白呢?總覺得愛情聽起來很高大上、遙不可及。過去的櫻從不奢望自己能得到愛情,所以當愛情真的出現在櫻的面前,櫻難免會膽怯。
櫻對梧桐的感情其實一點都不草率,喜歡一個人哪有那麼多亂七八糟的東西,一見鍾情者都不在少數,更何況櫻梧二人相伴走了這麼遠的路,一起經歷了那麼多的事。
再加上櫻經常自己催眠自己,在內心深處不自覺的時刻囑咐著自己:“要讓兩人互相愛上對方,要讓梧桐得到救贖,梧桐看起來比女孩子漂亮,梧桐其實是女孩子,男孩子其實都是女孩子……”
所以說,櫻如果對梧桐沒有絲毫的喜歡就見鬼了。
櫻與華不同。
華雖然外表看起來稚嫩,但華遠比想象中的要堅強。
華經歷了友人的死亡、徒弟的背叛、時間與記憶的雙重摧殘,華也對自己的能力產生過質疑,但華仍然堅持的走了下來,華依舊在履行著自己的使命,她從來沒有放棄。
華就像暴雨中的燭火,本該早已被澆滅,但燭火仍奇蹟般的在燃燒,為周圍的人照亮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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