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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最初的三天,馬沙遇到的最大的敵人,是一群野牛。
於是馬沙在穿越到類似美國西部的地方之後第三個月,終於享受到了西部傳統獵殺野牛活動的樂趣。
當年美國人獵殺野牛,都是開著火車,野牛群沒有智商的,看見火車從那邊來了,就往反方向跑,結果反方向正好沿著鐵路。
美國人還練出了技巧,老司機能壓著火車的速度,跟著野牛群攆,等野牛群沒有體力了就追上去,車上的槍手拿著步槍開始獵殺。
現在馬沙他們自己能控制方向,所以坦克攆起牛群更加方便。
不過他們的獵殺很快就終止了,因為莉法太威了,拿著氣步槍直接打眼睛,而且是從眼睛直接打進牛的腦子。
野牛是一種生命力很強的動物,一般步槍可能要打好幾發才能打倒。莉法一槍一個,氣步槍那三十發彈匣打完,跟用機槍掃射野牛群是一個效果。
關鍵野牛群還不知道自己同伴怎麼死的,正常機槍掃射會有巨大的聲響,就算是野牛也會明白這個聲音和同伴的死有關係。
莉法的氣步槍發射的聲音跟放屁一樣,野牛哪兒知道自己的同胞被屁崩死了。
馬沙看著倒了一地的野牛,咋舌道:“我以為德魯伊都是愛護自然的呢……”
“他們那是偽善,你以為德魯伊都是素食嗎?需要吃肉的時候他們照樣大開殺戒。”吉穆立嘟囔道。
莉法怒道:“胡說!我打的都是隊伍裡的老弱病殘,這些本來也要被獅子吃掉,有些殘疾的如果不被吃掉,生了後代反而會劣化種群。保護自然不是單純的保護,而是遵循自然迴圈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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