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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甲喇的漢軍都身披重甲,胸前就是一塊鐵板,對軀幹的防護能力並不比明軍的同類型裝備遜色多少。
美中不足的是,這種甲衣只能在遠距離抵擋子彈,衝到準備發動白刃戰的距離,依舊會被明軍發射的子彈給打穿。
不是不能加厚,而是增重的結果的確可以防住,可無法阻擋紛飛的榴彈爆發出來的鐵珠,還讓士兵衝鋒的速度銳減,那就違背了初衷。
再有一點,那就是清軍上下完全沒想到對面狗蠻子手裡人手一支可以連續開火的火槍,這比左輪火槍還可怕。
不但火力無比迅猛,一支火槍就能打翻好幾個大清天兵,換彈的速度還比左輪火槍要快得多,數幾個數的工夫就完事了。
掩護步兵衝鋒的戰車在對陣明軍坦克時則跟步兵一樣,完全落於下風,一點翻盤的可能都沒有。
明軍裝備的第四代燃油坦克跟第三代蒸汽坦克一樣,安裝了一門六十五毫米後膛炮,也就是換車沒換炮,因為坦克炮的效能已經足夠好了。
儘管是一門滑膛炮,而非線膛破,不過在射擊兩三百米以內的近距離目標的時候,精度還是很有保障的。
後膛炮最大的優點是跟佛郎機一樣,裝填速度度非常之快,最高射度可以達到每分鐘十二發至十五發。
相比之下,清軍戰車所裝備的小佛郎機就不夠看的了,射度慢不說,精度也遠遠不如明軍的坦克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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