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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6章:有命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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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鋮的邏輯很簡單,自己認罪並不會比其他人認罪而獲得更大的好處,唯一的辦法就是在詔獄裡能夠戴罪立功。

證明自己比其他貳臣更能幹,更願意配合朝廷,如此一來,才能得到崇禎皇帝的好感,運氣好的話,還能撈些好處。

當然,那些忠良或者說自詡為忠良之人,阮大鋮是不敢碰,也碰不動,惹不起的,說不定會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但對於這些貳臣,那就無需太過擔心了。

說得直白些,那便是坑害貳臣不屬於違法行為……

“既然諸位都是如此豁達之人,那在下便說了,諸位聽好。敢問諸位,身上可有缺點,抑或是把柄?”

“……”

“王兄,不妨你來說說可好?”

“在下收過學生禮物,可算?”

“王兄若是春風得意,此舉便算人情世故。王兄若是身陷囹圄,此舉便算不法所得!”

“這……呵呵!阮兄此言真是一針見血啊!在下領教了!”

阮大鋮的這番解釋還真是讓王鐸無言以對,因為的確如此啊,真到了自己虎落平陽之時,說不定便會被歹人用來大做文章了。

“若按天書所述,我等皆為貳臣。而陛下斷不會以貳臣之罪來懲處我等,否則便是難以服眾了。若是換個罪名呢?譬如勾結奸商!收受好處!接受投獻!如何呀?所受好處是否是人情世故,我等說了不算,三法司說了算,當下掌管三法司之人可會保全我等?想必諸位都心中有數!按照大明祖制,收受五十兩好處便會被剝皮!在下以為廠衛找五十兩銀子的物證不會太難吧?退一步說,那些商賈平素如何,諸位不會不曾知曉吧?嘴上說利潤無幾,實際上揮金如土,恨不得一次便買光所有揚州瘦馬據為己有。太子爺那裡有北都商賈賬目,而北都商賈與南都同行往來甚密,北都若是出事,南都豈能會倖免?陛下用落網之商賈來大做文章,商賈供出諸位,若不主動認罪,屆時諸位可還有活路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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