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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補繳五十年的稅款,此等政令可謂是開天闢地以來的頭一遭,歷朝歷代都不曾有過之壯舉,對那些偷逃稅款許久的商賈來說,不啻于晴天霹靂外加滅頂之災!
每年少繳十兩,五十年累計起來,每家少說也會少繳五百兩銀子的稅費,按照太子規定的比例,那便要繳納兩萬五千兩銀子。
被抓來的這一百一十二家都交這個數的話,總額便是兩百八十萬兩之多,具體到每家會有多有少,但應該不會低於兩百萬兩這個門檻。
沒錢?
那就抄沒家產!
別說不想交,就算是少交一百兩,那都會得到滿門抄斬的待遇。
在達到規定的數額之前,誰也別想混出城去,就算用死了爹這招也不靈。
某太子已經遣人轉告黃得功,加強各城門的搜查力度,只有辦喪事的可以出去。
但是,要在指定時間走指定路線,在指定地點下葬,全程由官兵監督,送葬的家屬不得超過十人。
不管棺材裡的人是死的還是裝死的,一律埋了,埋得還要深一些,看特麼誰敢用這招來抗旨。
覺得下葬的位置不好,等解除戒嚴了,還可以選個背靠大山,眼望大川,風水好的地方,挖出來重埋嘛。
不過某太子以為發生這種事情的機率已經微乎其微了,因為商賈們連活人都顧不過來,哪還有閒心管死人呢。
賣掉的茶葉越多,偷稅金額也就越大,除非真有財力將數十萬兩的窟窿堵上,否則全家勉強保住腦袋,也要送去挖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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