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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馬斯早就從摩根那聽說過尼爾的行動力。
為了找回能夠證明自己清白的檔案,他在阿卡姆一手挑動兩大黑幫決戰,然後趁火打劫搗毀了幸運三葉草運輸公司的黑幫老巢,整個過程從策劃到執行不過用了短短几天。
但是聞名不如見面,哪怕威爾馬斯早知道尼爾行動力卓絕,真正合作的時候還是被尼爾的速度嚇到了。
光天化日!
尼爾甚至沒有留給威爾馬斯太多消食的時間,克萊斯勒就躲著人眼藏進了一座山丘的背後。
山丘上有一座別墅,四周有不算高的圍牆,尼爾說那裡是羅米爾宅。
三人從車上跳下來,萊恩打開了克萊斯勒的後排座。
尼爾解開風衣的紐扣,自顧自說:“萊恩,獵槍給我,再給我一條肩帶,我用不慣衝鋒槍。”
“衝鋒槍?!”
威爾馬斯瞪大眼睛,看著那個叫萊恩的壯漢把一柄鋸短了槍管的雷明頓M1899雙管獵槍丟給尼爾。
那可不是常見的民用款,看那粗大的槍管,威爾馬斯估計這槍的口徑至少是20號!
萊恩又丟出來一條塞滿獨頭彈的肩帶,尼爾把它掛到肩上,披上風衣。
威爾馬斯終於確認,那種恐怖的粗大的子彈果然是20號獨頭彈!
他緊張地舔了舔嘴唇:“布萊克博士?”
尼爾往風衣的內側掛著手雷:“威爾馬斯教授,你的槍呢?”
“呃……在行李箱裡。”
尼爾隱蔽地翻了個白眼:“你習慣用什麼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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