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原來是這樣的。
十年前,公元1617年,明萬曆四十五年。
李進理當時有兩個兒子,李朝龍與李朝虎,二人相差三歲,當時李朝龍二十一,李朝虎十八。
在前一年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時,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省FS市永陵鎮建立政權‘大金’也就是咱們所說的後金政權。
對大明造成了巨大的威脅,為了鞏固邊疆,全國開始強制服兵役,老族長家正好分了一個名額,上命所差,不能抵抗,老族長的意思是讓老大,李朝龍去。
可是李朝虎卻不同意,說大哥乃家中長子,是一個家族的傳承根系所在,不能有失,這兵役他去,李朝龍與他爭搶,可是李朝虎去意已決,以死相逼,最後一家人含淚同意李朝虎去服兵役。
開始他們服兵役是在陝西的榆林鎮(又稱延綏鎮),也是明朝為了防禦蒙古與後金建立的九個重要軍事重鎮之一,對了這九個軍事重鎮還有一個名字,九邊。
可是後來遼東軍情吃緊,他就跟部隊增援遼東鎮。
參加了幾場小規模對韃子的戰鬥,由於表現積極,作戰勇猛被提拔為什長,手下跟著一批從湯溝鎮走出來的老兄弟。
戰場之上,長官喜歡把一個地方出來的兵編在一起,這樣可以提高戰鬥力,畢竟這些人都是親戚連著親戚,上了戰場是真拼命,有個成語形容為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
這裡再提一句什長,這個是明朝營兵制的一個最小軍官的稱呼,手裡管十個人,類似於小班長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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