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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考慮到自己閨女晚上還會帶同學朋友過來看這粒米,所以丁雲接下來就沒有再去找鋒利的工具切割米粒了。
而是開始測量這粒米的大小。
估算多大的木桶才能把米放下,放裡面浸泡,以及多大的鐵鍋才能煮米。
之後便是在把閨女送去上學後。
拿上家裡的存摺去銀行取錢。
當然了,丁雲並沒有動她丈夫的死亡賠償金,她只是從存摺裡取出了原身這幾年省吃儉用攢下來的一千塊存款。
沒辦法,家裡根本就沒有木桶能放下那粒米,更沒有鐵鍋鐵桶能完整容納那粒米,同時對其進行烹飪,正好她又打算做個體戶,所以丁雲便索性決定先從售賣食物做起,並且首先賣這粒米。
而她手裡總共就四十多塊現金。
買個能泡米的木桶都困難。
更別說買個能烹飪的大型鐵桶了。
而且做個體戶也還是需要其他各種工具的,因此取點錢出來是必須的事。
這次錢到手後丁雲就謹慎多了,至少比原身謹慎得多,不但錢貼身放,同時還仔細堤防所有靠近自己的人,儘量與人保持距離,然後她便被人盯上了。
沒錯,丁雲她就是故意的。
她就是故意用這種誇張的方法,對外表露自己身懷鉅款,除此之外,她還故意重新走了一趟原身從工廠回家的那條路,為的就是想看看能不能釣到魚。
能釣到想要的那條魚,也就是偷原身錢的那條魚最好,釣錯了,打一頓小偷,自己心情也好點,好歹能出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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