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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邦外國也有這種類似文化。
經年積累“威望”到一種程度,家族分散出去的成員,也都各有建樹,才有可能被如此稱之。
當代還有一種例外--國土大到有三個法理王國頭銜以上,也會被這麼視為。
後來更近話,衍生偉大家族在同一文化圈,生出幾種特殊的尊貴身份標誌。
很受自身文化圈的貴族推崇。
英格蘭的長腿,就有著“征服者—威廉”血脈。
威廉是私生子成為北境王者,所以這帶來的好處是,北境傳承爵位更看種個人能力,而非合法私生,此血脈給私生子合法頭銜的阻力,比其他地區小很多。
法蘭克皇族卡佩,成員被稱為“凱撒”血脈。
東方阿拔斯王朝的王族,則是“先知”血脈。
布蘭的偉大血脈是曾祖父開創的,所以他們這一系,被稱為“屠龍者”血脈。
還有幾種血脈,分佈各地……如拜占庭的“生於紫室”也算在內。
一般貴族娶“偉大家族”的成員,往往都會被視為榮耀。
可當代施瓦本王族,大概是國王不為許多人跟教廷所喜,沒有被稱為獨特血脈,雖然布蘭家族失國,但不算實控頭銜領地的話,身份倒是不遜於這位沒有繼承權的王女。
霍華德開始解釋施瓦本王室情況。
“維斯塔是黃毛(德曼王)的長女所生,黃毛的女兒中,長女跟五女(三舅之妻)都是合法原配妻子所出,二三四女則為合法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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