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任命孫方簡為“東北招收指揮使”,給了他組織民兵、奉旨搶劫契丹的權力。
孫方簡當然要為朝廷納上投名狀,於是屢次率領部眾越過邊境,深入契丹境內,燒殺搶掠,斬獲頗豐。
如果孫方簡和他的狼山好漢就此替天行道,也算一段傳奇佳話了。但孫方簡畢竟是邪教組織頭目、土匪頭子,匪性不改,他不僅搶契丹人,也搶漢人,在兩國均犯有案底。
因為他並不是真正的軍人,他的行動目的不是給契丹進行系統性破壞,“疲敵之計”,眼前的短期利益才是一切行動的指導綱領。他們不僅越境搶契丹人的財物,也在本國搶漢人的財物,反正誰有錢糧就搶誰的。
而每當孫方簡越境劫掠歸來,都要向朝廷報功,向朝廷索取酬勞賞賜。
朝廷對孫方簡的態度逐漸變得冷淡起來,本來就是要利用他消耗契丹,狗咬狗一嘴毛,打死契丹平外患,打死孫方簡除內亂。孫方簡劫掠的戰利品已經算是朝廷的政策性撥款了,他怎麼還真把自己當成帝國將軍了呢?
想想梁山好漢們招安後的下場,狼山好漢孫方簡在朝廷眼中的形象就八九不離十了。所以後晉朝廷漸漸不能滿足孫方簡的胃口。
朝廷討厭孫方簡,孫方簡同樣也看朝廷不順眼。認為朝廷讓自己招惹契丹人,又不給派發足夠的軍餉、糧草、鎧甲武器等,明擺著是讓自己當炮灰,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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