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二年(937)3月,對唐末以來混亂的“常食”、“賜食”、“謝食”等制度予以規範,執行標準參考明宗時舊規,“廊下賜食”。其實這是一種工作餐制度,“宜依明宗時舊規”。
4.2用唐禮樂
石敬瑭入主洛陽後,在文明殿接受百官朝賀,“用唐禮樂”。
衣冠服飾、禮樂儀仗、文物制度,通常是法統的外在表現,一段BGM、一場時裝走秀,透漏著濃濃的政治訊號,賽過聲嘶力竭地演講。試想一下,假如石敬瑭一身胡服,髡髮、重環垂耳,紋身刺面……沒有一個人中原人會認可他的政權。
4.3二王三恪
“二王三恪制”是中國古代的政治禮制,也就是給前朝王室後裔封爵位。撫卹前朝皇室,證明本朝是前朝的繼承者,法統純正。類似於孩子繼承了父母的家產,同時要贍養父母,為其養老送終。
天福二年(937)正月,石敬瑭下詔,在唐朝宗室中尋找一人,“封公世襲”,選隋朝酅國公後裔楊延壽為“二王后”,選北周介國公宇文頡為“三恪”。
另在本朝國家公務員選拔與晉升時,對唐朝宗室後裔予以優待。
4.4司法認同
天福四年(939)正月,左諫議大夫曹國珍建議修改憲法,挑選飽學之士,將《唐六典》、《唐會要》、《續唐會要》、《大中刑律統類》、律令格式等,去粗取精,另成一書,取名為《大晉政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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