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詔國主世隆死後,兒子隆舜即位。乾寧四年(897),南詔權臣、宰相鄭買嗣(“史上最嚴家教”鄭回七世孫)弒殺隆舜,擁立隆舜之子舜化貞繼統。
天覆二年(902),鄭買嗣再行弒逆,弒殺舜化貞,並將南詔宗室八百餘人統統誅殺殆盡,南詔宣告滅亡。鄭買嗣隨即自立稱帝,改國號為“大長和國”。
南詔與大唐實在是難兄難弟,相愛相殺百餘年,最後的結局竟然出奇的相同。都是權臣連續弒殺兩代皇帝,屠殺皇族滿門,然後自立建國。時間也很接近,南詔是在902年,大唐是在907年。
南詔之前也曾多次更改國名,我們始終以“南詔”呼之,包括這一次。
鄭買嗣弒殺隆舜(897)後,就取得了南詔的實際控制權,幼主舜化貞只是他的傀儡。鄭買嗣急於穩定外部環境,於是派特使出訪大唐,請求恢復往日舊好。
這一次外交任務被王建截胡。
那一年,車駕在華州,韓建制造了駭人聽聞的“十六宅慘案”。唐昭宗也希望有一個和平穩定的外部環境,於是欣然答應和解請求,準備修國書,正式簽署和平協議。
那一年,王建剛剛吞併東川,聽說朝廷打算與南詔邦交正常化,立刻上疏駁斥,說小小蠻夷何足掛齒,還用勞煩聖詔?有我在,他們敢放肆!
朝廷聽從了王建的建議,把南詔問題交付地方,由地方(西川節度使王建)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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