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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讓荊小強徹底飛昇的,還是因為第四天,拉斯維加斯演唱會的最後一天。
米高積遜忍不住上臺唱了這首歌。
他其實積攢了很多情緒,本就是個極其敏感的音樂創作者。
那種忽然意識到自己付出那麼多愛,卻被各種陰謀包圍的悲憤。
嗯,黑人歌手的創作中最大情緒來源就是悲憤。
他們很難有審視自我,提升自我的態度,更習慣於控訴這個世界的不公。
僅僅因為膚色就成了原罪。
有了這個思路,也就心安理得的躺平罵罵咧咧,反正做什麼都沒用。
所以後來被各種用意帶動成了槍頭。
愛已經遠走,這種情緒也輕而易舉就被荊小強的演唱挑起來了。
其實荊小強真沒這麼想。
主要這位也是表演型人格,跟著歌舞團這麼些天,人家唱跳,他在邊上看,早就手癢嗓子癢。
第四天的演唱會時候,主動提出我來唱這首歌。
不要錢,我練嗓子!
天啊,這天買票進場的觀眾差點幸福得昏迷過去。
其實很多媒體都在猜測米高跟著羅伯特的巡演來度假放鬆,會不會一時技癢充當神秘嘉賓。
結果被他們遇上了。
老實說,可能除了黑仔心胸開闊,絕大多數男性歌手都不願意跟荊小強同臺歌唱。
因為會很輕易的被拉開差距,顯著你特麼都唱些什麼呀。
所有的唱功唱腔,在荊小強這種宗師級美聲選手降維打擊唱流行音樂對比下,有點落花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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