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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是高中吧,受了一些微妙的影響,突然有了寫小說的想法,當然,也只是有。
每次下筆,寫不到2000字,就喪失動力,後來回想,那大概是一種“我已經邁出第一步”的自我欺騙式滿足。
陸陸續續寫了很多小短篇,但無一例外都是扔進了資料夾裡,寫了害怕被人看,但又渴望被人看,太矛盾了。
上大學,出來工作,重新拿起筆的念頭時有時無,從沒有哪一次真正走得更遠。
最後我發現了,比心血來潮的衝動更能讓人走得更遠的動力是憤怒。
我在第五天王的完結感言裡說過,我是半夜看了寶可夢氣到睡不著,輾轉反側,爬起來敲下了走進網文的第一行字,最開始的幾萬字沒有大綱,沒有想過寫一個怎樣的故事,有的只是行動力。
偏偏我缺的,就是行動力。
回想起來,我應該感謝那狗屎一樣的劇情,能把我氣到肺疼,讓我真正從虛假的熱愛,變得真的熱愛分享自己的故事與文字,當然,能賺到錢也是一大原因。
召喚物是我的第二本書,但是是我的第一本原創,在此之前我沒有寫過長篇原創,不少人都勸我,不如回去再吃一口寶可夢的同人飯,挺香的。
我也知道挺香的,但有些經驗,寫同人是無法得到的,我從第一本書汲取到的許多經驗並不適用原創,真正想要獲得,就得下筆去寫,聆聽你們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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