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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什麼,這是一個很哲學的問題。
在路明非看來,生命就是在每天早晨能呼吸到新鮮空氣,能大口大口吃著豆漿包子油條。
他是個俗人,從小俗到大,唯一算得上高雅的地方,就是跟著陳雯雯在文學社讀了許多歐美悲傷文學。
文明人都喜歡和別人講道理,但他不,因為他是個俗人。
在葦名,是不會有人聽你講道理的,即使你說得天花亂墜,手舞足蹈像個小丑一樣表演,也不會有人延緩出刀的速度。
暴力雖然不能解決全部問題,但可以解決大多數問題。
剛才那個囂張跋扈,在大街上都敢砍人的身材倍兒棒的女人,現在不也跪在地上一動不敢動嗎?
命掌握在別人手裡的感覺絕對不好受,那把冰涼筆直的鋼刀就貼在美女的脖頸動脈處。
只要輕輕一劃,她就能來一次此生僅有的體驗。
路明非對此再熟悉不過了,經歷過上千次死亡的他,更能明白那種從基因底層迸發的劇烈恐懼。
生物最基礎的本能就是求生,這是改不掉的。
你感覺不到疼痛,沒有被冰冷的刀鋒切割過面板,不知道子彈射入胸膛是什麼滋味,你當然就無所謂。
只有角色互換,施暴的人才會明白跪在地上求饒的那個人有多痛苦、多難受。
他並不想殺人,只是想讓這個女人明白生命有多寶貴,那不是可以當做玩笑隨意玩弄的東西。
路明非環視四周,這條路比較偏僻,來往的人很少,連個監控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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