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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的事情就算是辦妥了,阮桂花收了自己的東西,李久山也沒的拒收,想來過完年應該就能辦了!
除了這件事,還有兩件著急的事情要辦。
第一年事就是搞錢!
這個年代太窮了,特別是農村,一天吃三頓飯的人家都不多。安美雲去世的時候,只給原主留下了一座小院,三畝多包產到戶的田地,還有八十多塊錢!
要知道這可是八五年的農村,既要生活,又要供孩子讀書,安美雲能攢下八十多塊錢,也算是不容易了。
很多工人這個時候都是拿著三四十塊錢的工資,一個月到頭都攢不下多少,更何況是靠天吃飯的農民了。
原主用這八十多塊錢給自己母親操辦了後世,去掉壽材、壽衣、石碑等這些喪葬用品,再刨除下葬時僱人花費的費用,鼓樂班子的錢等等,最後她手裡還剩下三元五角二分。
這是女主全部的家當!
要不是拿了齊大富的錢,安子溪連買東西求人辦事的錢都沒有!
不是原主大手大腳,而是她們家情況有點特殊!
安美雲沒有兒子,這在農村本就容易被人瞧不起,再加上她男人又跑了,她自己才四十歲就撒手走了……
這些都壓在一個女人身上,村裡人就算同情她,也一樣瞧不起她!原主要強,就想著一定儘自己最大的能力,讓安美雲風風光光的下葬,讓那些嘲笑安美雲沒後的人看看!
原主畢竟還只是一個高中生,做事不考慮後果也可以理解,但是現在這個鍋,就得安子溪來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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