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這肯定是和太祖皇帝商量好了的!
文華殿內的這些官員這麼想著,便紛紛躬身靜聽皇帝的決斷。
只聽崇禎皇帝嚴肅了臉,對他們說道:“大明開國已有兩百七十五年,當初制定《大明律》時和的情況和如今已經大不相同,因此,朕決定,按照如今之情況要重修《大明律》,關於禮制這一塊,也在重新修訂範圍之內!”
不管是什麼朝代,除了主體上的一些律法規定之外,一些細節上的律法,肯定是隨著時間的變動,需要做出改變的。
就《大明律》來說,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惡、八議以及吏律二卷、戶律七卷、禮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條。
從吳元年十月,也就是朱元璋還沒登基稱帝的時候,就命令左丞相李善長﹑御史中丞劉基等議定律令,一共經歷了三次大的修改,才最後定稿完成的。
由於明太祖嚴禁嗣君“變亂成法”,因此《大明律》定稿之後﹐終明之世未再修訂。
確實有變通之處,則釋出詔令或制定條例,輔律而行。比如弘治十三年(1500)制定《問刑條例》二百七十九條。嘉靖二十九年(1550)重修,增內三百七十六條﹔萬曆十三年(1585)又重修,增內三百八十二條。此後律﹑例並行。
而如今,崇禎皇帝不是說要釋出詔令或制定條例,而是直接說修改《大明律》,這說明什麼,說明這肯定是獲得太祖皇帝的首肯,才會這麼說的!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