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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搖滾範是什麼樣,韋恩沒有一點概念,他卻知道自己現在於其他人的眼中,絕對像是一個猴子,一個特立獨行的猴子。
斜紋的大格子圖桉暗紅襯衫,配上一條體現身材的水磨牛仔褲,腳下是尖頭黑皮鞋,兩個人除了尺碼不同,襯衫顏色不同以外,幾乎沒有任何差別,妥妥的像是回到了六十七十年代,遍佈全北美的搖滾嬉皮士。
現在兩人的這身裝扮,完全就是由為老不尊的喬治-盧卡斯一手打造,在走上紅毯的一瞬間,韋恩就發覺了不對勁。
其他受邀參加典禮的來賓,男士不管怎麼自由張揚,不管怎麼彰顯自己獨特的穿衣品味,始終也還都在西裝上打轉。女士就更不用說了,無論是什麼膚色,什麼身材,基本上都是光鮮亮麗的晚禮服。
恰恰只有他們兩個,在走上紅毯的一瞬間就引起了媒體轟動,就像是兩個搖滾嬉皮士,陡然闖入了一個上流高階場所,與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偏偏喬治-盧卡斯一臉自信,面對媒體記者的起鬨聲,死死的拉住了韋恩,擺出各種自以為搖滾的姿勢,以供媒體記者們拍照。
“狗屎。”
鋪天蓋地的閃光燈閃爍,韋恩的臉上帶著笑容,卻在低聲不斷爆著粗口。不僅僅是喬治-盧卡斯自己,當這套衣服被送過來時,娜奧米-沃茨等人,一直都認為這才是參加音樂典禮該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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