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結果孩子生下來,是個女兒。
黃娟將女兒扔回老家給父母養,又等了好幾年,黃娟再次懷孕,她這次學乖了,先回老家找熟人做了檢查,是個兒子。
劉東昇喜不自禁,掐指一算,結婚剛好滿十年,可以轉戶口了。
他先將戶口轉到了京城,接著就向林芬芳提出離婚。
他要趕在兒子出生之前跟黃娟拿結婚證,那兒子上戶口的時候,就可以隨他落戶在京城。
他金貴的兒子,一定要做地地道道的的京城人!
林芬芳壓根就不知道劉東昇外面有人,還有了私生子,十年來,丈夫對這個家沒有絲毫責任感,工資不交給她,家裡的事也不管,她早就心冷了,痛快的答應離婚。
劉東昇又提出把家裡的存款留給林芬芳,自己要房子。
家裡的存款,是林芬芳父母去世後留給她的,總共五萬。
而房子是林芬芳祖上傳下來的一進四合院。
那個時候是十幾年前,四合院的價格還沒有現在這麼離譜,但也少不了值個一兩百萬。
劉東昇也不是一般的臉大,動動嘴就想拿走!
林芬芳又不是傻子,自然不肯,沒想到劉東昇不是個東西,偷偷把兩個女兒藏了起來,說是不給把房子給他,就讓林芬芳永遠都看不到女兒。
林芬芳找不到女兒選擇了報警。
孩子的父親把孩子帶走了,這在警察眼裡,就是家務事。
若不是林芬芳鬧得太狠,他們都不想管。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