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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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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陰間的律法,地方陰神不能管活人的事情,就算是眼睜睜的看見活人殺人,也不能以陰官告活人。更不能對活人使用陰間法律。

簡單來說,陰間對活人沒有執法權,而且他們的一切言行都不能作為直接證據。

這就是人權高於鬼權的表現。就算是能判通陰陽的包拯包青天,也要找到活人告狀,才能接受案子。烏盆案就是其中的代表。

這野神鑽了陰間和陽間法律的空子,讓知情的土地爺一點辦法都沒有。因為土地爺不是苦主,不能將這件事告訴別人,讓別人去報案,這違反了陰間的法律。

但是張巍不同,張巍首先是一個活人,然後還是一個天官。這兩重身份疊加,讓他可以以活人的身份狀告這野神。

聽了土地爺的解釋,張巍才將這其中的道道搞清楚。他有些歉意的說:“對不住了,是我誤會了。”

土地爺擺擺手說:“這也沒辦法,畢竟陰陽兩隔,都不能壞了規矩。我們知道有些人十惡不赦,但是也對此毫無辦法,只有等他死了之後,歸我們地府管轄,我們才能對他進行審判。那個時候,管他是人間帝王,還是高官丞相,都要在通判司走一遭。”

張巍又問:“這梅姑娘娘,你還知道什麼?”

說到這個就是土地公的本職工作。他馬上回答:“這梅姑娘娘本是附近一千年梅樹成精,在這黃梅縣中,千年的梅樹不少,但是這一棵樹佔據的風水不錯,吸收的天地精華也多,這久而久之就給他成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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