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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跟了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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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條件是,買方只要還在用洛氏的房屋,那麼神醫洛漠或是苗醫姚婆婆,就要每週免費來趟餐館,替用餐的客人們問診一次。

另一個條件是,兩年內,大廚洛清寧每隔兩個月,都要替洛氏私房餐館,定製出一道亮麗的主菜。同時,洛清寧還要講解做法,並負責試吃新菜。

榕溪宮的劉姐說,只要洛清寧能同意這兩個要求,洛氏私房餐館這個牌子,她就出三百八十萬的價格,馬上買下來。

而且,她可以今晚就簽收購合同,馬上走後續流程。同時,劉姐還會在合同中註明,收購後的洛氏私房餐館,兩年內仍會在原址營業。

這樣算下來,洛清寧除了得到一筆鉅額收購款外,每個月還能有持續的收入,即每月兩萬三千六百元的房租。

“清寧,你覺得呢?劉總出的這個價格,在華市算是很不錯,還能收兩年的穩定房租!”跟客人們談的口乾舌燥的秦毅,第一時間把這個好訊息,告訴了洛清寧和蘇雲青。

洛清寧低頭想了下,說:“秦毅,真的很謝謝你,不過能不能再問問劉姐。我想第一個條件裡,爺爺和婆婆可以不要來餐館的出診費,但還是要對客人的問診費。”

她將一縷頭髮別到耳後,繼續說:“不會多收,一位客人只收市價掛號費的三分之一,也就是普通專家號一百元。至於第二個條件嘛,能不能改成,每四個月出一道新菜,這樣兩年就是六道大菜,她不會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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