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薇搖搖頭:“我可不會那麼壞,那麼招人討厭,我只是覺得……倖存者裡有幾個好人,那天晚上是幫我和李卓說話的,我不想讓他們也處於危險之中,現在沙灘上就是危險的!”
“那你打算怎麼說?”我好奇地問苑薇。
如果不把事情說明,苑薇怎麼有理由說服她口中的那幾個“好人”跟著咱們一起進去?
苑薇道:“我會告訴他們,現在找不到兇手,在沙灘上很危險,而且等不到救援隊,其實這也沒什麼好糾結的,光是找不到兇手這一點就是足夠的理由了,因為誰都可能是兇手!”
苑薇這麼說也有道理。
想到即將要進入叢林,大家的心情都有些複雜起來。
一旦真的要做這個決定進入叢林,那就肯定是抱著短時間無法回到都市,要長期居住在荒島的打算了,人一少,生存的難度也會變大。
俗話說“眾人拾柴火焰高”,人多才更有生存的希望。
這一天晚上,我沒有睡好覺,直到下半夜才迷迷糊糊睡過去。
第二天一大早,船長叫眾人集合的時候,才朗聲對眾人說,咱們團隊的李卓先生和苑薇小姐做了一個決定,於是便讓我出來對眾人說出進入叢林的決定。
可我沒站出來,苑薇卻率先站出來。
我也沒有和她爭。
苑薇稀里嘩啦說了一大堆,卻閉口未提精神病的事兒,主要意思就是,找不到兇手,她不敢在沙灘上繼續留著,要進入叢林,有誰願意一起的,那就組個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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