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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喜歡聽戲,也喜歡唱戲。說得上是個行家。
出了戲院還有些意猶未盡的感嘆道“”
“這位程蝶衣不知吃了多少苦才能練得這一身的本領!”
林恩不以為意,這個時代誰不吃苦?他學了多年唱戲不也是為了獲名獲利,難不成是為了藝術嗎?
想到這裡,林恩眼睛一動,看向大小姐問道“你覺得這位程蝶衣能成角嗎?”
“當然可以,不但可以成角,而且還是位名角,唱功了得,基本功極好,再加上一張禍國殃民的俏臉,真的就是老天爺賞飯吃!”
“那好,明天你跟孫掌櫃去找他籤書契!”
“籤什麼書契?”
“就籤這位程蝶衣先生以後在公共場合只能穿宮家提供的衣服,塗公家提供的粉,每年還要配合宮家商鋪做幾次宣傳!”
大小姐聽的都愣住了!
“為什麼要這樣做?這不是把他買了嗎?而且我們沒有成衣和水粉的商鋪啊!”
“沒有明天就開,來不及就買,不但要開成衣店,什麼胭脂水粉,旗袍西服店都要開!”林恩越說越誇張,
大小姐是個聰明的,這時候也反應過來林恩的意思。
“你是想讓他起到帶頭作用?這樣最有用嗎?那藥店呢?藥店怎麼辦?”
“有沒有用試試不就知道了,開店的錢我來出!”
“至於藥店,你信不信?只要程先生能紅,哪怕他手裡攥根人參啃,第二天都有人跟著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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