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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朝廷官員的變動以外,地方官員以及軍隊方面,林凡也進行了一定的修整。
首先是地方官員:
由時文彬(4階文臣)擔任清河縣縣令,欒廷玉(8階武將)擔任清河縣縣尉,畢先(2階武將)、丘翔(2階武將)擔任都頭。
由蕭讓(5階文臣)擔任陵山縣縣令,林沖(8階武將)擔任陵山縣縣尉,潘忠(3階武將)、張雄(2階武將)擔任都頭。
一個縣設定1000名守兵,一個都頭統領500人,都頭在歸縣尉管理。
縣令、縣尉的月俸祿是50兩白銀,都頭則是20兩白銀。
在軍隊方面,林凡首先對現有的軍隊編織進行了一定的改革:
10人一組,設什長;
十組100人為一隊,設百夫長;
五隊500人為一屯,設軍侯;
二屯1000人為一曲,設軍司馬;
三曲3000人為一營,設校尉;
三個戰鬥營一個後勤曲10000人為一軍,設中郎將;
三軍30000人為一大軍,設雜號將軍。
另雜號將軍擁有一個親衛部曲負責保護自己的安全,親衛部曲的長官為親衛司馬,由將軍自行指派。親衛司馬的品級大於軍司馬,小於校尉。
然後是軍餉問題,由於參軍是擁有一定的風險,所以林凡給予的軍餉也比尋常技術人才的工薪還要高上一些:
一到三階新兵,月餉6兩白銀。
四到六階精兵,月餉8兩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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