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四傻了眼,盜屍的案子犯了!案件很快就審清楚了,開庭的時候,陳四見到大頭就罵他不是個東西,無端將自己招供了出來。大頭氣得啐了陳四一口說:“這事本來神不知鬼不覺,要不是你洩露了風聲,我怎麼會被抓?”
庭審結束後,兩人才明白,他們是被人舉報了。舉報人說得有板有眼,還提供了陳四和大頭的姓名和住址,但這是個匿名的舉報電話,法官也找不出這個人證,好在證據確鑿,兩人也都供認不諱。
在等待判決的幾天裡,陳四和大頭被調到了同一個號房。兩人怎麼也想不明白,事情都過去了半年多,怎麼會有人舉報,而且還知道就是他倆做的呢?陳四越想越憋屈,睡在鋪板上唉聲嘆氣,這時,他發現鋪板上寫了一行小字:“滕縣羅浩到此一遊。”陳四心裡一驚,這個名字怎麼這麼熟?突然,他想起了什麼,顫聲對大頭說:“這、這羅浩,不就是我們賣屍的買家?”
兩個人驚得合不攏嘴,不會這麼巧吧?羅浩也坐過牢?
這時,號房裡的一個“二進宮”看見兩人的表情,過來一看:“嗨,這個羅浩你們認識?”陳四和大頭同時搖頭。
“二進宮”說:“這個羅浩我認識,我第一次進來,和他在一起呆過。這傢伙壞得狗都不吃,吃喝嫖賭、坑蒙拐騙佔齊了。聽說他家有點錢,好不容易把他撈出去,誰知他卻吸丨毒丨過量,死掉了。早知道還不如讓他關在監獄裡呢,這傢伙就是做鬼恐怕也不是個好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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