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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勾連軍氣,兵家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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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華原本是楚國南河府平車縣的縣兵,一月軍餉有三十文錢——但常被剋扣,能拿到手十文錢就算不錯。

不過,楚國的郡縣兵本來就不是全職,平日只需一月兩操,操練當日管兩頓飯,平時愛幹嘛就幹嘛,也不耽誤農活,更能借此披上一層官皮,不受地痞勒索欺辱,所以也算是美差。

有好處就有壞處,在縣中徵召時,郡縣兵必須應令而動征討作戰,通常是征討附近盜賊。

這種任務不會有什麼危險——大家過去走一趟,還沒等到地方,早已接到訊息的盜匪逃散一空,留下幾個破草屋子讓官兵放把火燒了,就算完事。

這樣一來,官兵拿功勞,盜匪損失也不大,大家皆大歡喜。

所謂的帶甲百萬不外如是——都是全職的正軍,就算楚國這般富庶也是養不起的。

但如今汪華卻不是郡縣兵,而是因為身體長大有力,又是第一批表示願意追隨鹿梧前往江南的人,所以入選鹿國儀仗軍長槍營,號稱兵士。

兵士這個詞以前是沒有的,因為士是貴族的稱號,尋常丘八怎麼能隨便用士這個字?

——通常士兵中只有甲士和士沾邊,其他士兵只好叫做兵。

但是鹿梧麾下不同,軍人地位有極大提高,只要是列名正軍名冊計程車卒,都可成為兵士。

當然,鹿梧麾下也有非主戰的預備士兵,那些人就沒資格成為兵士。

在冊兵士家人免勞役,可種五畝軍田,軍餉每月二兩銀子,相當於兩千三百文錢,便是退伍,也會由折衝司安排職位,至少也能做個工頭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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