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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鹿梧便當眾宣佈五條軍規,並下令整軍三日,甄別俘虜、收編降兵、最重要的則是分贓發錢。
雖然還有俘虜贖金這個大頭,但光是上將軍潘夫攜帶的各種軍資車馬,即使不計糧草與各種武器裝備,折算下來已經是一筆驚人的財富,五千軍士人人眉開眼笑,便是傷員也興高采烈(視傷勢輕重和受傷情況,傷員最多可以拿兩倍左右),軍官更是大發其財。
除此在外,鹿梧還拿著軍功簿,當眾點出一百名積功最多計程車兵。
“王楓!”鹿梧喝道。
“到!”一名身材高大,穿著皮甲的軍士應聲出列,走上臺來。
“護衛軍陣側翼有功,陣斬騎兵兩人,積功可升至什長,現在給你兩個選擇:第一,你可以帶著一百二十兩銀子退役離開,享受我軍退役將士待遇;第二,按積功你可以升為夥長,統帥五十騎——只是如今沒有那麼多騎兵歸你統領,只有待遇,你要自己去找願意與你一同出生入死的弟兄。”
“額——屬下——屬下——”王楓一時間懵了。
這還能自由選擇的?自己這種士兵,什麼時候有過自由選擇的權力了?
有了這一百二十兩銀子,自己可以在家鄉買三十畝中田,娶妻生子不在話下,在鄉下也算是體面人家。
就連繼承家產的大哥,也不過五十四畝地,自己這般回去,可算衣錦還鄉。
可是家鄉在榆次府,並非大將軍的地盤,若是被人檢舉出去,說自己這銀子是殺楚軍得來的——能保住小命就算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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