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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耽擱,不知不覺已是近夜時分。
張敬之留他用膳,李承志沒有多想,答應了下來。
等上席前他才知道,這已不止是“膳”,而是“宴”了。
張氏一眾子弟紛紛出來與他見禮,看到張敬之的兩個兒子,幾個孫子,李承志才知道,自己是名符其實的晚輩。
張敬之剛過四十,長孫竟然都已經十二了?
再看他的長子,也就二十五六?
仔細一想又覺的理所當然,連北魏律法都有規定:女十四以上未嫁,家人坐之,隱匿者處死刑。
再看看北魏歷代皇帝,大多都是皇帝十三四歲,太子就出生了,還有十二歲就有了兒子的……
這個時代的人早婚早育,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無論男女,平均婚育均在十二到十三歲!
怪不得郭信覺的把十二歲的表妹嫁給自己是理所當然,自己剛說要找個十七八的,就差點被打斷腿……
李承志一一回著禮,溫雅如玉。
張氏子弟見他如此謙恭,無半絲倨傲,頓時大生好感。也就還在守孝期間,不然定要與他大醉一場。
沒辦法,李承志的名頭太大了。
拋開那些高風亮節、心懷萬民、嫉惡如仇、一心為公等等形同聖人般的事蹟。只是從無到有,在短短兩月的時間,便能聚起上萬雄兵、且戰之便能全勝之,便讓這些同輩子弟佩服的五體投地。
這個時候李承志才後知後覺的想到:不知不覺間,自己竟然已如此出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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