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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半個多月,葛春怡從鏡子裡看著已經不再憔悴的自己,打扮了一番。
對葛春如說想出門去散散心。
葛春如怕她去做什麼傻事,非要陪著她。
葛春怡心裡有些不耐煩,可面上卻不得不同意。
於是姐妹兩坐著馬車出去。
葛春怡打扮的很素淨,而且故意讓自己看上去比較柔弱,看上去就像是一朵孤苦無依的小白花。
她們去了北城最繁華的街道。
下了馬車走進街道,葛春怡主動挽著葛春如的胳膊。
她露出幾分嚮往的說:“姐姐,咱們今天去北城最好的酒樓吃飯吧,我身上還留了一千多兩銀子的銀票,沒有讓那個賤民知道。”
只有去這些地方,才有希望遇到錦王府的人,亦或者北城能利用到的權貴。
還好之前剩下的一萬多兩銀票,她都縫在了裡衣裡,否則就被那個賤民一起搶了去。
那賤民只給她留了一些不算昂貴的又素淨的衣服,那些華貴的衣服和收拾,全都拿去典當了。
可典當的錢卻沒有給她,她去要,那個賤民就說要留個那個野種,氣死她了。
她現在一定要找機會傍上可以利用的人,然後將那個賤民給無聲無息的弄死,到時候她的錢還是她的。
她知道現在姐姐手頭有些緊,所以不一定會同意去最好的酒樓,所以才說她身上還有錢。
不過卻往少裡說,怕姐姐和哥哥以後沒錢了找她要。
葛春如聽到妹妹這麼說,原本是有些不贊同的,北城雖然不像京城那麼繁華,但物價卻不低,去最好的酒樓吃一頓飯,怎麼都要幾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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