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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明初從小便生得漂亮,五官明豔動人,眼眸嫵媚上挑微翹。
在她還在孤兒院的時候,就有好些男孩子將食物和玩具送給她,討她的歡心,步入初高中後更是有很多男生追求她,也就是她現在成了季宥禮的未婚妻,性格也越來越跋扈,這才沒人打她的主意。
她從小就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貌優勢獲得利益,吊著那些男孩子,給他們一點微薄的希望,卻又不肯給他們名分。
她打心眼裡瞧不上那些窮酸鬼。
那些男孩子們花費幾個月到幾年不等的時間看清了池明初從來都只是在養備胎而已,紛紛離她而去,只有何偉甘願做一隻死心塌地的舔狗。
何偉早早輟學,在工地裡苦兮兮地搬磚,幾乎把賺來的錢都交給了池明初,只為了池明初說的那句大學畢業後就考慮跟他在一起的話。
如果池明初還是那個無依無靠的孤兒,她會對何偉這隻舔狗感到十分滿意,頭腦簡單,四肢發達,只要給個笑臉,就能把他當成牛馬來使喚。
然而現在的何偉對於池明初來說連垃圾都不如。
他代表著她那不堪的過去,她連看都不願意多看他一眼,只想將他遠遠地踢到天邊。
下午無意間遇到何偉後,池明初一直心神不寧,她對何偉的性格還算了解,那個蠢貨痴迷她到了癲狂的地步,他選擇留在京市很可能是還沒對她死心。
“真是的!”池明初狠狠地踹了一腳前排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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