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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姑娘哭叫:「你打死我好了,我死也不接客,一頭撞死給你看!」
老鴇吩咐龜奴狠打。又打了二三十鞭,小姑娘仍哭叫不屈。
龜奴道:「今天不能打了,明天再說罷。」
老鴇道:「拖這小***出去。」
龜奴將小姑娘扶了出去,一會兒又回進房來。
老鴇道:「這***用硬的不行,咱們用軟的,給她喝迷春酒。」
龜奴道:「她就是不肯喝酒。」
老鴇道:「蠢才!把迷春酒混在肉裡,不就成了。」
龜奴道:「是,是。七姐,真有你的。」
方宇湊眼到板壁縫去張望,見老鴇開啟櫃子,取出一瓶酒來,倒了一杯,遞給龜奴。
只聽她說道:「叫了春芳陪酒的那兩個公子,身邊錢鈔著實不少。他們說在院子裡借宿,等。這種年輕雛兒,不會看中春芳的,待會我去跟他們說,要他們梳籠這***,運氣好的話,賺他三四百兩銀子也不希奇。」
龜奴笑道:「恭喜七姐招財進寶,我也好託你的福,還一筆賭債。」
老鴇罵道:「路倒屍的賤胚,辛辛苦苦賺來幾兩銀子,都去送在三十二張骨牌裡。這件事辦得不好,小心我割了你的烏龜尾巴。」
方宇知道「迷春酒」是一種藥酒,喝了之後就人事不知,各處妓院中用來迷倒不肯接客的雛。
從前聽著只覺十分神奇,此時卻知不過是在酒中混了些蒙汗藥,可說尋常得緊,他心想:「今日我的乾爹是兩個少年公子?是什麼傢伙,倒要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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