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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清晨,熱風鼓譟,人妖兩眾在這諾大的軒轅峰頂,即將展開一百六十場角逐比鬥。
鬥法的規則很簡單,只有三條:
一,兩方各出一百六十人捉對廝殺,其中三階築基各六位,四階金丹各一百五十四位。鬥法者不得重複登臺,違者抹殺。
二,鬥法不論生死,只要上場,直至一方認輸或者被殺為定局。參與鬥法者不得攜帶非認主外物入場,違者抹殺。
三,每一次定局,勝者直接隨機割地為肉,立即享有黃鳥寶庫中某塊兒寶地的統治權,五百年內禁止私奪和攻伐,違者抹殺。
這規則可謂是簡單粗暴,哪怕是練氣期的小修也能看的明白。
但真要實行,有心人仔細去思考就能意識到,事前和事後可以操作的空間不小,比如鬥法的時候,金丹期萬一帶個元嬰級的認主法寶入場行不行?當然行;比如築基境的召喚出個金丹期的認主靈獸行不行?當然行。比如事後,不允許私奪,那公開售賣行不行?當然行。
當然,不止是人眾這邊有很多漏洞可以鑽,妖眾也不傻,為什麼上層硬要制定出‘認主限制’這種規則?顯然是妖眾高層的底線,如果沒有這種限制人族可鑽的漏洞太多了。
此時聞萬雄和那狐族老修對視交流,由聞萬雄率先開口宣講鬥法規則,不過一刻,他講罷,朝著己方諸多元嬰勢力掃視一圈,又向南面天際那些雲彩略一拱手,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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