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賢想解釋下當初的陳年老賬,畢竟這件事已經過去了這麼久,陛下還記得,實在是出乎意料之外。
李賢本來是打算死的,他都傳檄州府罵皇帝了,無論怎麼看都活不了,他還把玉娘母子安置妥當。
陛下當初寬宥了他,而且還對他的能力頗為肯定。
朱祁鈺沒給他解釋機會,而是說起了南衙事。
在濟南府的時候,朱祁鈺沒有和大明湖畔的美貌女子說話,而是和裴綸交流了很久。
裴綸在地方多年,浮浮沉沉,對在地方做官的難處知之甚詳。
“南衙也有挾百姓以令州府之事?”朱祁鈺並不打算追究李賢當初被逼無奈的檄文,他要是追究,當初就追究了。
李賢為大明解除南衙僭朝這個巨雷,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如何利用李賢的才能,讓大明再次偉大,才是關鍵。
李賢頗為鄭重地說道:“有。”
“仁和縣是特殊狀況,還是普遍現象?”朱祁鈺再問。
李賢俯首說道:“普遍現象。”
“嗯。”朱祁鈺看著窗外,不再說話。
挾百姓以令州府事,是一種鄉賢、宗族、縉紳和朝廷地方討價還價的潛規則。
以夏時正為例。
夏時正在仁和縣包攬了九成以上的正賦和商稅,並非承包,而是一種僭越,大明並沒有正賦的包稅制。
明律定:凡收夏稅,於五月十五日開倉,七月終齊足。秋糧,十月初一日開倉,十二月終齊足。
地方留存四成,其餘起運入京,二月前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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