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的基本要素之一便是清晰明瞭,不容易產生歧義。因此,這《皇明憲章》自然沒法用文言文,也無法做到微言大義,其篇幅自然就很長了。
而這麼一條條的讀下來,饒是以‘中氣十足’著稱的熊廷弼,中途也歇了好幾次。等到全文誦讀完畢,整個上午差不多都快過去了。
看了看下面驚訝、呆滯程度不一的群臣,朱由棟微微一笑:“眾卿,朕提議,先休會。大家可以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早上再繼續。”
“臣等多謝皇上體諒。”
說是讓大家回去休息,但這會兒參會的重臣沒一個會休息的:沒得辦法啊,今天刑部丟出來的這個炸彈,實在是太震撼了。
沒得辦法,大明也好,以前的歷朝歷代也罷。其法律,有刑法,有民法,也有商法稅法訴訟法……但就是沒有憲法。
不過,能夠坐到國務會議會桌上的,每一個都是這個時代大明頂尖的人物。即便以前對憲法完全沒有概念,但是在聽了一上午後,大家都明白了:這是國家的根本法,就是以前的什麼‘祖宗法度’。而皇上此舉,就是要把以前的所謂‘祖宗法度’,以明文的形式給確立起來啊。
這樣做得利最大的是誰?當然是皇室了!
多年以來,文臣們都靠曲解‘祖宗法度’來限制皇權,豁取自己的利益。正如孔子的言論後來被自己的弟子們傳得徹底變味一樣,老朱啊,朱老四那時候的出口成憲,反而成了文臣們最好的武器:反正皇帝只有一張嘴,自宣宗章皇帝之後,大明後面的這些皇帝大都是中人之姿,拌嘴皮子是玩不過文臣這個群體的。所以慢慢的,朱家祖宗們本來留下來保護子孫們的話語,反而成了對皇權最大的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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