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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古以來就有禮儀之邦的美稱。各種禮儀習俗種類繁多。在結婚的禮儀上,結婚後三天,回孃家的這種習俗,一直保留至今。回孃家,也叫回門,宋代時候叫“拜門”,秦代時期稱為“歸寧”,由此可以追溯到2500年前,可見,古代對結婚後,回孃家習俗的重視。
我們現代社會的結婚儀式,相對來說很簡單了。婆家宴席完畢之後,意外著婚禮結束了。但是,在古代,結婚後,三天回孃家,才是婚禮最後一道程式。
出嫁的女兒,三天必須回門很重要。一是感恩孃家父母,畢竟養育了女兒十幾年,回來安慰一下二老的落寞的心靈。丈夫拜見岳父母,也算是感謝父母對媳婦的養育之恩。古代,雙方親家見一次面很不容易的,女方父母不能隨意去女兒家的,不像現在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的。當時定親時候,大都透過中間的媒人在中間牽線。
雖然丈夫會受到孃家人熱情款待,夫妻二人回孃家,是不能同房的。原因很多,有的資料說夫妻二人在孃家同房,會影響孃家的運勢。古代女子是很沒有地位的,不能認為是自己家人,嫁出去的姑娘等於潑出去的水。雖然回自己的孃家,此時已經不是孃家姑娘了,是孃家客人。古代血統觀念很強,科技不發達,封建迷信思想嚴重,他們認為如果夫妻二人在孃家同房,懷上孩子,會把人脈人氣,人勢與財運帶到了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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