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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官制是相當複雜的。北宋政權雖然建立,但當時在南方和北方,還存在著南唐、吳越、漳泉、南漢、湖南、荊南、後蜀、北漢等八、九個割據政權。就是在北宋統治區域內,也還有不少節度使,他們既有土地,又有人民、甲兵和財富。在北宋中央政權中,還有一批在後周時同趙匡胤地位相當的禁軍將領,他們都手握重兵。趙匡胤是靠他們的支援才奪取後周政權的,但又害怕這些人也用同樣手段把自己搞掉。宋太祖和他的繼承者以及他們的主要謀士採取了一系列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措施,這一舉措也影響著南宋官制。宋代的中樞機構,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權者是“宰執”。所謂“宰執”,即宰相與執政之統稱。宋代的宰相稱中書門下平章事,副職稱參知政事。參知政事也稱為“執政”,這是趙匡胤為牽制宰相而設定的。據李燾《長編》卷5所記,宋太祖登位後,仍留用後周宰臣範質、王溥等為相,及範質等求退之後,雖以趙普為門下侍郎、平章事,但未行宰相署敕之事。當時有大臣認為宰相虛位,應以尚書省長官行宰相署敕之權,但有的大臣不同意,說平章事即宰相之任。那時加封為平章事者,還有多人,但都是在朝外的“使相”之類(宋制,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兼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都稱為使相,但不預聞政事)。因此趙普獨擅宰相之權。宋太祖要給趙普設定一個副職,但想不出合適的名稱,便問翰林學士陶榖:相“下宰一等有何官?”陶榖回答說,唐代曾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之稱。於是便以薛居正、呂餘慶為參知政事。這是宋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時的事。當時設定的參知政事地位還很低,據《長編》卷5載:“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廳上事,殿廷別設位於宰相後,敕尾署銜降宰相數字,月伴雜給皆半之。”政事堂是宰相議事辦公的地方,參知政事連宰相的辦公廳都不能進,可見沒有多大權力。後來,宋太祖看到趙普為政專斷,為了加強對宰相的牽制,便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和職權。開寶六年(公元973年)詔薛居正、呂餘慶與趙普“更知印擁班奏事”,以分其權。到了太宗時,又進一步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據《長編》卷37載:至道元年(公元995年)正月戊子,太宗詔曰:自今參知政事宜與宰相分日知印,押正衙班。其位先異位,宜合而為一。遇宰相、使相、親王得議軍國大政,並得升都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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