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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尚君列傳》中有這麼一句話,叫「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其本意是在法律面前不論身份貴***人平等。
商鞅在秦國為了變法,捍衛法律的威嚴,不惜處罰了秦孝公太子,這個太子就是後來的秦惠文王嬴駟。
因此在歷史書上才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
實際上商鞅並沒有真正處罰王子,而是處罰了王子的老師作為代替。
這就涉及到了一個嚴肅的問題,那就是商鞅捍衛的法並不能真正處罰王子,不能讓他和庶民一樣同罪,更遑論在王子之上的秦孝公以及後來的秦王和皇帝。
任何人面對一個大權在握的君主殺你全家的時候,都是無力的,可謂是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
因此當赫拉克勒斯得知真相雅典國王歐律斯透斯殺死了他全家,他不可謂不震怒,恨不得直接回到雅典殺死歐律斯透斯,卻被他的小夥伴們直接攔住,因為直接回雅典這是找死的舉動,歐律斯透斯驅逐了他。一旦私自回到雅典就意味著死刑。
僅僅是殺死雅典國王歐律斯透斯是不夠的,還必須讓他得到真正的懲罰,接受正義的審判,那麼問題來了,誰能夠審判一位國王。
在東方世界,皇帝犯法了,就犯法了,你不能指望著有誰能夠審判一位皇帝,更不能指望太后或者伊尹這樣的重臣替你流放皇帝來為你主持公道。
在希臘神話中國王的不義行為有著正義女神,復仇女神等諸神來干預,可是在現實世界中想要復仇是簡單的,想要公道卻是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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