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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成功,必要的人際關係肯定是要處理妥當,所以芸姚認為有了證據也不應該去報復,在報復和音樂之間,連綻只能走一條路。
“證據我有,可以證明你的清白,但如果選擇了公佈真相,並且追究責任那麼你的音樂事業會受到巨大的打擊。如果你要繼續事業,肯定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芸姚表示交給連綻自己選擇。
連綻忍不住說道:“那壞人做壞事不是沒有顧忌了麼?要是做壞事沒有報復,豈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壞事了?為什麼我不能用證據去報復誣陷我的人?為什麼報復和音樂我只能二選一?這是什麼道理?”連綻表示為什麼要二選一,為什麼要音樂就不能報復?
“因為一個人在選擇的時候,不可能佔盡好事,你是如此,做壞事的人也是如此。”芸姚直接一句話就懟了回去,不是做壞事沒風險,而是連綻本身對壞人就有依附關係,那壞人肯定佔優勢。
“這不合理。”連綻卻有自己的想法,他不覺得報復和音樂有衝突。
“你想要得到什麼,同時也要給別人些什麼,這才是社會運轉的規則,而不是你一個人佔盡好處,什麼都不給別人留。”芸姚表示這是做人的道理,在仁的時代每一方都要妥協,繼續說道:“至於做壞事是不是一定會受罰,顯然並沒有這樣的規則。這件事情中,他們確實是誣陷了你,但從全域性來看他們穩定了娛樂圈的規則,為更多的人帶去了利益,也給那些沒有才華的平庸之輩穩定了基礎,所以對你來說是一件壞事,但對別人來說卻不見得是壞事。傷害你一個,幸福千萬家,難道不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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