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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挑眉,拍了拍一旁的攝像機,“有影片有真相,你覺得法官會怎麼判?”
“強女幹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忄生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忄生關係的行為。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駱峻笙不緊不慢地說著。
“看來你是知法的,知法還犯法?”冷靜諷刺。
“你不也是一樣?”駱峻笙掀開被子,看到光溜溜的自己,俊眉微揚,然後手一鬆,被子落下,“綁架罪、投毒罪,數罪併罰,也得十年以上。”
“是麼?”冷靜四處看了看,拿出手機,“那要不要我幫你報警,看看到底是你綁架我,還是我綁架你?”
駱峻笙擰眉,“什麼意思?”
“這個房主,好像是一個叫‘駱峻笙’的傻狗哎。”
駱峻笙一愣,四處看了看,又看了看。
越看,越覺得眼熟。
這不是……他在……北斗灣的婚房麼!!!
就在池爺旁邊的那棟!
他都快不記得自己還有這麼一棟房產了,好像裝修好了之後就來過一次,她又是怎麼……
“你一一”男人想到了什麼,氣極反笑,“你到底想要什麼?”
“你不告我,我就不告你。”
“你讓人綁架我,還迷暈了我,順便還獻身於我……做了這麼多,就為了讓我不告你?”駱峻笙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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