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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氛一度陷入尷尬。
唯有方糖自顧自啃著碗裡的排骨,時不時抬起頭,奇怪地看方淮兩眼,還有突然不說話的方建明和趙靜。
“好好說話,別作妖!”
就在方淮自怨自艾,怪可憐見的時候,一個爆慄賞下來,老孃發威了。
“我……”
捂著頭,剛想說話的方淮被趙靜的眼神給嚇了回去。
可兇可兇的。
在學校教書時對學生的溫柔和善呢?
唉!
“那就說好了,這週末全家一起去看房。”趙靜直接拍板。
“欸?”眼看老媽開啟了獨裁模式,方淮有些不滿,“說好的商量呢?”
“這不是在商量嗎?”趙靜笑吟吟地說道。
“對,咱們家向來是主張民主的。”
方建明站出來表態。
“那好,我不同意。”
方淮一聽,直接怒刷存在感。
倒不是真的想反對買房這件事,只是不能忍受自己的投票權被無視。
好歹他也是律師的兒子,權利的威嚴不容挑戰。
“哦!”
“媽,我反對!”
“聽到了,又沒聾。”
“所以呢?”
“週末去看房。”
“……”
說好的民主呢?
“三比一,你輸了。”一看妻子和兒子有點針鋒相對的架勢,方建明忍不住樂了。
“怎麼就三比一了?”方淮看向一旁默默啃著雞翅的方糖,“方糖還沒投呢!頂多二比二。”
“咳!”
一聽自家兒子說到這個,方建明來了精神。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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