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貫啊!我這輩子都還不起,原來那契上寫著若是還不上錢就拿自家的地抵給他家。
我去告官,結果官府看了契之後,說我無理取鬧判了我個擾亂公堂之罪,要打我三十大板,這時候作為被告的阮員外向大老爺求情說我是豬油蒙了心白想訛詐他,念在同村的份兒上請大老爺放過我一回。
大老爺很給阮員外面子,對我從輕發落,只打了十下竹板,回家將養了些時日也就好了。
到現在都不知道該恨他還是感激他,阮員外倒是也沒和我計較,對我說我家的地還讓我種著,每年給他四成的租子就行,就這樣我家本來還算過得去的日子,現在若不是野地裡還能找到一點吃食,已經快活不下去了。”
在場的官員對老根叔家的遭遇都很同情,也明白其中的隱情,士紳兼併土地本來就是一個趁人之危的過程,這中間與官府有多少勾連那就不得而知了。
山美村是阮安的故鄉,他對這裡有很深的感情,被帶到大明之前,也是這個村子裡的一個普通的孩子,父母死於亂兵之中,而且還是安南的亂兵,若是死在明人的手裡,還有情可原畢竟是敵國,可是偏偏是死在了自己人的手裡。
這讓阮安對安南的上層社會沒有好感,正是他們的貪婪無恥才導致了安南的戰爭,把一個獨立的國家打成了大明的一個省。
老根叔家的遭遇就是整個安南底層百姓的一個縮影,也是整個大明社會的一個縮影,更是整個儒家文化圈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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