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第十五名了,親們強大。沒說的,五更!這是第三更,繼續努力支援啊,明天再加的。
王尚書見大苞谷不再執著,便問道:“你且說來,如何證明張家玉米不是真玉米,又居心不良?”
大苞谷轉臉,對衛訟師點點頭。
衛訟師便走上前來,洋洋灑灑,一條一條點明。
首先,張家玉米不是被野狼叼走的,這一切都是有人事先謀劃好的,背後主謀就是當時任梅縣縣令的白凡,依據有五:
依據一,張家周圍山林被圍牆圈住,護衛僱工無數,然頭年就莫名出現狼蹤,張家護衛曾追獵過多次,都沒有捕獲。
依據二,玉米被狼叼走時,親眼看見有兩條狗追了出來,其中一條叫黑子的狗眼看就要追上了,卻不知從哪飛來一支箭將它射死了。
依據三,若不是有人驅使,野狼擺脫狗的追蹤,為何不吃了玉米,卻把他拖出那麼遠,送給人去救?這太離奇了。
依據四,玉米說他在白縣令處遭受毒打和欺凌,還常吃不飽,並被一高一矮、形似“瘦竹竿”和“鬥雞眼”的兩個下人全天看守,否則他也不會想法子逃走了。
依據五,玉米逃走後,白縣令借縣尊之便,全城搜捕,併到處說他撒謊騙人,讓人發現孩子送回縣衙。使得玉米根本不敢露面,最後在夜香女秋霜的幫助下才逃出梅縣城。
其次,這個假玉米是白縣令專門培養出來送給張家,冒充張家三少爺,以圖謀不軌。白縣令說他從狼嘴裡救下後,便不記得前事了,這根本就是謊言,他連逃跑之後的事也一概不知道。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