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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陣一角,血光沖天。
槍火與箭雨相交,三百名披掛堅甲的和碩特精兵夾裹著倖存的百餘名察哈爾勇士,如狼群般洶湧撲上軍陣一角。
甲騎躍馬撞入陣中,以戰馬甚至騎兵的身體摧折長杆,緊隨其後的下馬步兵拽戰車、破沙袋,持短兵衝入陣地格鬥、以步弓隔車陣接連放箭。
當赤紅色的邊軍鎧與冰冷的鎖子甲撞在一起,由一百名元帥府炮兵組成的陣線齊齊響起金石之音。
即使劉承宗的命令讓楊麒預先片刻知曉敵軍衝擊,這一刻還是令久經戰陣的楊麒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在他漫長的從軍生涯中,經歷過比這還要驚險的情況,但那時候他率領的是一支正規步兵,眼下他只有這一百二十名沒有火炮的炮兵,卻要應付數百名下馬的具裝甲騎近身格鬥!
在明軍序列裡,如果說弓手短兵相接的能力,屬於普通士兵的天花板;那火槍手、火炮手的近戰能力,就是軍隊裡的地板磚。
但凡跟敵軍短兵相接,那基本上都是一觸即潰的材料。
這跟士兵素質、訓練條例關係不大,只和兵種有關,因為在從軍生涯的至少兩個階段裡,他們會被人為選擇成這個模樣。
首先是募兵之初,任何將領都會因材施教,強壯有力的使用弓矢、軟弱無力的使用火槍,來保證射手的殺傷力。
在軍隊糧餉不濟的時間長了之後,會進行二次甚至三次分配,規矩還是一樣,能用強弓的依然用強弓,開不得強弓的,就換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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