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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營展開一項對虎口刺字的調查,這個任務同樣由掌令官去做。
雖說刺字歷來是有刑罰、示辱的不齒之意,不過軍士們在知道劉承宗的出發點之後,也都能理解。
當然這建立在,劉秀才跟他們一起刺字以示決心的前提下。
否則沒人願意給身上刺個字。
這事若擱在前朝,就算刺出個花腿軍都沒事,甚至招募軍隊就會招來一群描龍畫鳳的花大姐。
可在明朝,太祖皇帝定下律法,對黥刑極為慎重,只有搶盜兩罪才會刺字,就連逆黨家屬,因為《大誥》和《大明律》裡沒寫明該刺什麼,有時也會不刺。
五代唐宋元極為興盛的紋身刺青也被太祖皇帝禁了,小娃進了天王廟,都不知道塑像小腿上畫的是啥。
現在可好,劉承宗帶頭在左手虎口墨刺反明二字,一時間竟叫營中幾個獄卒、畫師出身輔兵成了香餑餑。
劉承宗提出刺青針不可混用,扎過一個人要放在小鍋裡用開水滾過,才能複用。
其實他們用的不是刺青針,是輜重哨的縫衣針和縫傷針。
劉承宗讓人在左手虎口刺下反明二字之後,沒過多久,就在堡上見到了承運。
這小子也剛刺下字,捂著手就跑來了:“哥你找我?疼死我了!”
“嗯,刺字的時候我見到師哨長。”劉承宗沒來得及嘲笑弟弟怕疼,只道:“師哨長說你讓工哨做五十杆銃,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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